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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届湖南省职业院校乡村振兴公益直播大赛的通知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24-12-16


院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根据省教育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商务厅关于举办第二届湖南省职业院校乡村振兴公益直播大赛的通知》(湘教通〔2024240),学院决定组织师生参加第二届湖南省职业院校乡村振兴公益直播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1220日完成报名工作,2025315日前完成校级比赛。

二、活动内容

本次大赛为非营利性电商直播大赛。大赛以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公布的省级区域公用品牌、"一县一特"品牌、“三品一标”农产品、15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农产品为主要推广产品,开展电商直播大赛,赋能乡村振兴。

三、队伍选拔及报名办法

(一)大赛采用校赛和省赛二级赛制。

(二)参赛队伍通过官方APP“湖南教育发布”报名。

四、相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广泛参与。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发动 、周密部署,明确分工、任务和责任,选拔推荐优秀队伍参赛。

(二)注重实效,确保安全。参赛人员要主动防范网络直播风险,确保导向正确和内容安全。

(三)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赛事名义向参赛队伍收取费用。

五、报名方式

以部门(系部)为单位于2024122017:50前将参赛报名表(见附件2)的可编辑Word文档、加盖了部门公章的参赛报名表扫描件和不含章的承诺书扫描件(见附件3)一起报送至邮箱:peng-an.611@foxmail.com,邮件标题备注部门/系部同时将纸质档的报名表(加盖部门公章)和纸质档承诺书(不盖章)交至综合楼611办公室。

 

附件1.组织参加第二届湖南省职业院校乡村振兴公益播大赛工作方案

2.第二届湖南省职业院校乡村振兴公益直播大赛参报名表

3.第二届湖南省职业院校乡村振兴公益直播大赛参承诺书

4.第二届湖南省职业院校乡村振兴公益直播大赛评标准

 

 

宣传统战部(网络信息办公室)

                                               20241216


附件1

 

组织参加第二届湖南省职业院校乡村振兴

公益直播大赛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湘发〔20241)《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十五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跨越发展的意见》(湘办〔202222号)等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乡村振兴你我同行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商务厅

承办单位:湖南教育电视台湖南教育报刊集团

大赛组委会主任由省教育厅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各主办、承办单位相关负责人担任。组委会下设活动执委会,执委会设湖南教育电视台,负责具体组织工作和活动执行。

三、参赛对象

学院在校师生

四、参赛方式

(一)本届大赛由学院织队伍参赛,不接受个人组队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1220日。

(二)选手以团队形式参赛,每队可报参赛选手35名,其中1人为队长,每队可报学校指导教师12名,企业指导师12名。不得跨校组队。

(三)鼓励组织多支队伍参赛,鼓励院领导带队参赛,着力激发全院师生参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积极性。

(四)参赛队请下载官方APP“湖南教育发布”进入“热点活”报名和提交作品。

 

五、赛程安排

(一)校赛

学院组织完成校级比赛,遴选出参加省赛的团队名单。省赛名额由大赛组委会根据报名队伍数量进行分配。

(二)省赛

省赛分为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其中预赛时间为20254月下旬,决赛时间为20256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比赛赛制

(一)大赛采用校赛和省赛二级赛制。

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团队即可报名参赛,开展赛事运营,校赛组委会以参赛团队提交的参赛承诺书和单位盖章确认的报名表,作为运营数据累计的依据。参加校赛的成绩数据认定时间截2025314参加省赛预赛的成绩数据认定时间截至2025420日(从报名开始累计)。

如报名时参赛队伍已有参赛平台账号,并用于比赛,需在报名时提交账号信息,备案登记。

(二)省赛分为网评和现场打分两个环节。省赛预赛为网评,比赛内容以短视频创作和直播录屏为主。省赛决赛为现场打分,以数据为主。

七、评审规则

请进入湖南省教育厅官方APP“湖南教育发布”-“热点活”-大赛专栏进行查询。

八、参赛平台及技术支持

参赛平台为抖音、微信视频号(小程序),由湖南湖润供应链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

九、赛事内容

本次大赛为非营利性直播及短视频创作活动,面向全省职业院校学生,赛事产品池以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公布的省级区域公用品牌、"一县一特"品牌、“三品一标”农产品为主,加大对15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农产品的扶持力度。

参赛队在符合条件的参赛平台开通账号。由本队选手出镜,以短视频创作、直播带货等形式,在赛事产品池自行选择产品进行推广宣传。

校赛:参赛队在直播过程中进行录屏,录制时长30-40分钟,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作品。在校赛作品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团队可以更新提交的作品,作品提交截止后,由所在学校校赛组委会根据各团队报送的材料(直播策划和直播视频),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遴选团队参加省赛。

校赛成绩由直播策划、直播表现、短视频运营、直播运营和交易数据五部分组成,分别占总成绩20%30%10%20%20%

省赛:分为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1.省赛预赛。由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学校推荐的参赛队伍进行评选,按照从高到低的原则,选择一定数量的队伍进入决赛,评分标准与校赛一致。

2.省赛决赛。由现场表现、直播运营和交易数据三部分组成,分别占总成绩30%30%40%

十、奖项设置

大赛设一、二、三等奖,由主办单位联合颁发证书。大赛设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特殊贡献奖,由主办单位联合颁发证书。

十一、大赛产品池说明及要求

(一)产品池产品需具备生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资质,且三年内无相关食品安全问题记录等。

(二)参赛产品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具备电商平台直播销售条件。产品供应商需签订供应商协议,确认发货、售后、退款、开票等服务,严格执行三包政策,保障消费者权益。

(三)每个入选的产品必须是成熟的电商化产品,同时参赛期间销售200单以上,售后率不大于5%,产品对应店铺评分平均不低于4.7分,且该产品应满足所属平台的带货要求。大赛期间,参赛产品如果存在销售欺诈行为(虚假发货、售假等),费者可要求3倍消费金额的赔偿。

(四)产品对应企业须具备一定的产品库存和发货能力,确保产品库存和发货日均不低于1000单。销售价格不能高于近30天销售均价,并提供相关价格佐证材料。要求48小时内发货。

(五)如有符合条件的产品推荐,请登录湖南省教育厅官方APP“湖南教育发布”-“热点活动”-大赛专栏进行信息填报,经执委会审核后加入产品池。

十二、大赛服务

(一)大赛咨询、技术、培训、投诉与建议等服务请联系“湖南教育电视台”企业微信号:

 

(二)大赛组委会信息发布平台

“湖南教育发布”APP“湘微职教”、“湖南教育电视台”官方微信公众号。





附件4

 

第二届湖南省职业院校

乡村振兴公益直播大赛评分标准

 

高职组

1.校赛、省赛预赛评分标准

 

指标项

指标说明

分值(分)

 

 

 

 

 

直播策划

目标明确性(4):目标具体可量化、具备可行性,与可用资源和条件相匹配,确保目标既有明确性又有可操作性。

内容策划(10):内容新颖多样,能吸引观众,具备完整的逻辑结构和有效的互动环节,能提升观众的参与度和体验感。

设备准备(2):详细列出了直播所涉及设备,并确保这些设备能够满足直播需求。

宣传推广(2):详细列出了多渠道宣传策略,如:社交媒体、社群互动、直播宣传短视频、线下预热推广等。

应急预案(2):详细列出了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应对突发状况的措施。

 

 

 

 

 

20

 

 

 

 

 

 

直播表现

主播表现(10):直播的互动能力、语言表达、控场能力和专业性,以及主播吸引观众、清晰传达信息、应对突发情况及展示专业素养的表现;

内容呈现(10):直播内容的新颖性、多样性、信息传递的准确性、娱乐性和专业性,以及内容是否能够吸引观众并提供有价值的信息。

互动效果(4):互动环节的设计、观众的参与度以及互动的积极反馈,主播互动是否能够有效吸引和保持观众的参与。

观众反馈(4):直播观众的评论、点赞效果,以及观众对直播内容的满意度和参与积极性。

直播效果(2):直播过程中的稳定性和流畅性。

 

 

 

 

 

 

30

 

短视频运营

 

播放量(5):本队累计播放量/本项最高数值*5。点赞量(5):本队累计点赞量/本项最高数值*5

 

 

10

 


 

指标项

指标说明

分值(分)

 

 

 

直播运营

直播场次(10):基础分占5分,即在赛事过程中每周完成不低1场有效直播(连续直播不低于2小时),校赛阶段不少于6周,省赛预赛阶段不少于4周;激励分占5分,本队累计场次/本项最高数值*5

直播数据(10):直播时长占7分,本队累计直播时长/本项最高数值*7;观看人数占3分,本队累计直播观看人数/本项最高数值*3

 

 

 

20

 

交易数据

交易额基础分(5):参赛团队账号在直播过程中,每周产生的交易额不低于100元,校赛阶段不少于6周,省赛预赛阶段不少于4周。

交易额激励分(15):本队累计交易额/本项最高数值*15

 

 

20

合计

100

 

2.省赛决赛评分标准

指标项

指标说明

分值(分)

 

现场表现

团队分工与配合、现场布置、互动效果、产品组合展示、产品讲解的清晰度、直播营销策略的执行情况,以及团队在直播中的整体协作与表现。

 

 

30

 

 

 

直播运营

现场数据(10):观看人数占5分,本队观看人数/全部省赛晋级队伍最高观看人数*5;点赞人数占5分,本队点赞量/全部省赛晋级队伍最高点赞量*5

累计数据(20):直播时长占10分,本队累计直播时长/本项最高数值*10;观看人数占10分,本队累计直播观看人数/本项最高数值*10

 

 

 

30

交易数数据

从报名开始累计的交易金额,本队交易额/省赛所有最高数值*40=队该项分值。

 

40

合计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