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轮换工作的通知》(湘组电〔2025〕6号)文件精神,学院拟在全院范围内遴选第三批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队员。现就遴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岗位
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队员
二、工作地点
待定
三、工作期限
任期2年
四、遴选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工作;工作能力强,敢于担当,善于做群众工作,有开拓创新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第一书记原则上兼任工作队队长,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具有1年以上党龄和2年以上工作经历,原则上应是学院处级或相当层次干部;工作队队员优先从中共党员中选派。
五、保障机制
(一)学院为驻村工作队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按政策为工作队员发放生活补助等。
(二)学院每年为驻村工作队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
(三)对驻村期间表现优秀、作出突出贡献、群众公认的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对符合职称晋升的,在同等条件下,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相应加分优先晋级。
六、遴选方式及程序
(一)本次遴选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有报名意愿的教职工个人报名请填写《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岗位申报表》,于2025年4月18日17:00前发送电子版(附电子版照片)至hnyszyzzb@126.com。
各党总支和相关部门同时可综合考虑干部基本条件、思想状况和现实表现等因素,向组织人事部(教师工作部)提出推荐人选。
(二)根据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情况,学院研究确定工作队队员人选。
附件: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岗位申报表
组织人事部(教师工作部)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