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院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结果公示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任课老师:
为切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文件精神,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完善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与激励机制,根据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及课酬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有色职院教[2023]1号)、《关于2023-2024学年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有关事项的说明通知》(质量与评建中心2023年9月1日发布)以及《各教学单位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实施细则》,本学期在各教学单位的鼎力支持下,学院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工作已顺利完成。因课堂教学质量考核涉及到职称评定、岗位晋级、超课时费等,请各任课教师务必认真核实,特别注意核实学院公示结果和各教学单位公示结果是否存在差异。若有疑问,由教学单位统一汇总至质量与评建中心吴建老师处进行反馈、核实;若属于工作人员登录成绩漏登、错登等情况,需提供佐证说明材料,由质量与评建中心工作人员予以修正;公示期:4月1日至3日(共计3日),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学院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结果汇总表(公示)
质量与评建中心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