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部是在学院党委、行政领导下,主管学院平安建设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安全工作职责
1.组织或参与拟订学院层面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指导相关单位拟定安全规章制度、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安全操作规程。
2.组织或参与学院层面安全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指导各单位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
3.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学院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指导各单位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4.组织或参与学院应急救援演练;指导各单位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工作。
5.检查学院安全状况,及时组织排查安全事故隐患;督促各单位落实学院安全隐患整改措施;指导各单位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提出改进学院安防建设及安全管理的建议。
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督促、指导各单位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二、维稳工作职责
1.组织开展学院层面的法治教育及反恐防暴等应急演练,督促、指导各单位法治教育及参与反恐防暴应急演练。
2.组织开展安全稳定风险研判工作。组织收集、排摸各类安全稳定风险,开展研判。
3.承担学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及时发现和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4.落实学院校内流入人员管理工作,组织摸排学院重点人群及校内务工、经商、从业等暂住人口、流动人口的情况,协助公安部门落实流入人员管理工作。
5.协助公安机关打击危害学院和师生安全的行为。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和处理发生在校内的治安、刑事案件。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等部门报告发生在校内的刑事、治安案件及影响安全稳定的重要情况。
6.维护学院正常工作、生活秩序。调解处理学院内部矛盾纠纷,制止扰乱校园秩序的行为,处置校内突发情况,控制事态发展,减轻伤害和损失,保护事发现场。
7.负责学院户籍管理工作。
8.承办上级国家安全、公安等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其他工作职责
1.负责对违纪违规学生的调查提出处理建议。
2.负责进入校园车辆出入证的发放与管理工作。
3.牵头开展学院平安建设考核工作,提出考核结果运用建议。
4.承办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