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部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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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源环境系是我院重点建设的特色系部之一,现有矿山地质、金属矿开采技术、选矿技术、工业分析与检测四个专业,专业特色鲜明,其中选矿技术专业获2011—2012年财政部和教育部实施的“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能力”项目的重点建设专业。系部现拥有有机、无机化学和分析实验室、选矿实验室以及天平室、矿物标本室等,实验设备与条件先进,有利于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为强化校企合作,竭诚为企业和学生服务,现与株洲冶炼集团有限公司、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宝山有色金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湖南有色金属黄沙坪矿业分公司、湖南有色湘乡氟化学有限公司、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有色地质勘查局、湖南有色冶金劳动保护研究院、湖南有色金属研究院、湖南金龙国际铜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单位签订了《校企合作协议》和《高技能人才委托培养意向书》,建立了稳定的实习实训基地和就业渠道。 
   资源环境系现有专任教师17人,其中高级职称3人,中级职称4人,10人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双师型教师比例达85%,师资队伍稳定、结构合理,具有良好的教学、科研基础,此外还聘请校外知名企业专家为我系的兼职教授和兼职教师。系部将以社会和企业需求为导向,注重对教师的选聘和培养,并经常通过下厂矿企业实践锻炼、学术交流、外培深造和学习等形式不断提升教师队伍业务技能,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资源环境系将坚持以培养为中心、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为核心的工作方针,以“理论够用、能力为重、实践为主、素质为上”为原则,以“双师型”教师培养为突破口,按照国家和省教育部门对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的要求,严谨务实,勇于创新,为推进学院建设与发展贡献力量。

资源环境系工作职责

一、教学计划管理
(一)按照学院规定的原则和要求拟订专业教学计划。
(二)教学计划经学院批准后组织具体实施。
(三)如教学计划确需微调,则提出修改意见,经教务处审核后报分管院长批准。
二、教学运行管理
(一)教学运转及调度安排
1、负责执行教学计划,聘请教师,领发教本,安排教学任务。
2、负责编制本系(部)课程表,组织实施教学。
3、负责本部门的日常教学管理、教学质量监控与各项教学考核
工作。
4、按照学院期初、期中和期末的教学工作检查要点,开展自查工作。并配合学院做好三查工作的落实和整改工作。
5、教务处已分配给系(部)用的教学资源由各系(部)调配使用, 但不能随意更改教务处原定的使用范围。
(二)实践教学管理
1、按教学进程计划的安排,组织实施各类实践教学环节,进行实践教学的质量检查,解决教学中的有关问题。
2、收集实践教学的实训(验)报告、实习报告等相关教学资料。
(三)考务管理
1、负责承办或协助教务处进行考试的组织安排、确定监考人员等工作,向教务处备案考试时间、考场及监考安排。
2、负责本系(部)试题、试卷的收集、保管、保密、联系印制等工作。
3、负责维护考场秩序,按学院规定,认定各类考试中的违纪、作弊现象等并报教务处。
4、负责本系(部)学生各类等级考试及竞赛的报名组织工作,负责部门内开展的各类技能竞赛工作。
5、负责学生的缓考、旷考等初步认定工作,并报教务处审批。
(四)成绩管理
1、负责本系部所开设各类课程的成绩登录、统计,并将全部学生学期成绩单及时报教务处备案。
2、负责本系(部)学生成绩管理工作,并及时向班级、学生通报。
(五)教学工作量核定与津贴发放
负责本系(部)人员工作量的计算、统计,并报教务处审核,负责外聘教师课时费发放工作。
三、教学质量管理
1、按照学院规定组织本系(部)的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实施过程管理,并将结果送教务处备案。
2、严格执行教学值班巡视制度、班级日志检查制度、教学信息反馈与调控管理制度、听课制度、学生评教问卷调查制度、教师学期与年度教学考核制度等,收集整理和报送相关材料,按《教务处与系部教学文件归档范围》分别存档。
四、教学基本建设
(一)专业建设
l、按照学院的专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本系的专业建设规划,实施专业建设。
2、针对就业市场对毕业生的需求情况,根据本系的教学资源实际,准备好申报新专业的论证材料,报教务处。
3、根据本系专业建设的实际,申报院级重点建设专业。
(二)课程建设
1、组织实施本系(部)课程建设。
2、经学院审核批准后的教学大纲,由系(部)按专业汇编成册(其中公共基础模块课程由基础部汇编成册)。
3、组织申报院级精品课程。
(三)教材建设
1、根据学期开课表,选定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填报教材征订单,并组织学生领取教材和统一领取教师用书。
2、严格执行学院教材征订与领用管理办法。
3、严格执行学院自编教材管理办法,落实自编教材的编审、报批等工作。
(四)师资队伍建设
1、组织本系(部)教师各类培训的报名工作。
2、负责建立本系(部)教师的教学业务档案。
3、负责聘请实训(验)指导教师、技能鉴定考评员,建立相关教师教学业务档案。
4、负责建立外聘教师教学业务档案资料。
5、根据教学需求,提出教师调整计划、引进新教师计划,及时上报人事处、教务处。
(五)实践教学基础建设
1、拟定系(部)实训(验)室、实训(习)基地建设规划。
2、根据专业教学需要,建立院外实训(习)基地。
五、其它工作
(一)编制系(部)学期教学工作规划及计划。
(二)收集各类教学改革信息,提出本系 (部)改革方案,经学院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教研室建设与日常管理工作。
(四)负责制定本系(部)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五)主持本系(部)专业建设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
(六)积极收集信息,反映和报导本系(部)教学方面的情况和意见、建议。
(七)完成学院下达的其它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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