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2011—2012学年度贫困生认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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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2-15 8:5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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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和【湘教通[2007]235号】转发《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贫困生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学生本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院评定相结合的原则,评选出我院2011—2012学年度贫困生,现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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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为2011年11月25日至2011年11月29日止,如若有异议,请于2011年11月29日12:00前上报学院资助办公室胡老师处,电话:0731—22713085.
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办公室
